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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这些情况需要申请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许可(含办理指引)

2022-06-21

哪些单位或自然人须申请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许可?

入境、出境的微生物、人体组织、生物制品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、托运人或者邮递人,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,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审批单办理通关手续。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,不准入境、出境。

如何办理《入/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》?

申请

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,应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目的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许可。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,应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其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许可。

线上填写申请材料,无须提交纸本申请材料。申请特殊物品审批的,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供相应材料:《入/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》;出入境特殊物品描述性材料,包括特殊物品中英文名称、类别、成分、来源、用途、主要销售渠道、输出输入的国家或者地区、生产商等;入境用于预防、诊断、治疗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、人体血液制品,应当提供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;入境、出境特殊物品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,应当提供病原微生物的学名(中文和拉丁文)、生物学特性的说明性文件(中英文对照件)以及生产经营者或者使用者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控水平的证明文件;出境用于预防、诊断、治疗的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、人体血液制品,应当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《医疗器械出口备案表》或《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》;出境特殊物品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范畴的,应当取得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,海关对有关批准文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;使用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单位,应当提供与生物安全风险等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资质证明,BSL-3级以上实验室须获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;出入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(毒)种或者样本的,应当提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;申请人为单位的,首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时,除提供本指南规定的材料外,还应提供单位基本情况,如单位管理体系认证情况、单位地址、生产场所、实验室设置、仓储设施设备、产品加工情况、生产过程或者工艺流程、平面图等,以及实验室生物安全资质证明文件;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出入境病原微生物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特殊物品,其申请人不得为自然人。

受理

直属海关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特殊物品审批申请后,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: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特殊物品审批的,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;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,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,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直属海关申请;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,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;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,逾期不告知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;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,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,予以受理行政许可申请。

审查

直属海关对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查,并根据情况采取专家资料审查、现场评估、实验室检测等方式,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。

决定

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、标准的,海关签发《入/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》;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、标准的,海关作出不予审批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,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。

还有哪些注意事项?

关于办结时限的问题。海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;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,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,延长10个工作日。

网上办理的流程办理问题。申请人登录“互联网+海关”平台,进入“行政审批”版块,选择“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”功能,按要求网上填写申报单。


文 / 曲继先 杜辉

来源 / 中国海关杂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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