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

智能关务管家

ORCEP

400-099-9825

哪些企业可以出具原产地证自主声明?原产地自主声明又该怎么写?

2021-05-06

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,是指在货物进出口时,经海关核准,由当事人在商业发票或者其他单证上对该货物原产地作正式声明,其效力等同于签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明文件


目前在我国已经签署并实施的自贸协定及优惠贸易安排中,中国—瑞士、中国—冰岛等6项自贸协定及优惠贸易安排已经引入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,允许企业凭原产地声明适用优惠的协定税率


哪些企业可以出具原产地自主声明?


企业应当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向出口缔约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出口缔约方主管部门核实相关货物的原产资格,进而核准出口商资格申请获取资格的出口商应符合以下要求:


(一)出口商依照出口缔约方的法律法规注册登记;


(二)出口商了解和掌握本章所列的原产地规则;


(三)出口商具备符合出口缔约方法律法规要求的出口资质;


(四)出口商在出口缔约方主管部门的风险管理合规记录良好;


(五)在出口商为贸易商的情况下,如其要开具经核准出口商的原产地声明,必须取得生产商声明,确认货物原产资格,且生产商将配合依照第三章第二十四条(核查)开展的相关核查并符合本章的所有要求;并且


(六)出口商根据出口缔约方的法律法规具备完善的记账和簿记制度。


此外,对于高级认证生产型企业来说,也可以向海关申请,成为经核准经销商,从而享受原产地自主声明的政策便利。


另外根据海关总署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的规定经核准出口商认定自主管海关制发认定文书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3年。经核准出口商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,向主管海关申请续展认定。每次续展认定的有效期为3年,自该认定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。期满未办理续展程序的,注销其经核准出口商认定。


原产地自主声明应包含哪些内容?


(一)出口商的名称及地址;


(二)生产商的名称及地址,如已知;


(三)进口商或收货人的名称及地址;


(四)货物描述及该货物的协调制度编码(六位数级别);


(五)对于经核准出口商而言,出口商或生产商的授权 码或识别码;


(六)唯一参考编号;


(七)原产地授予标准;


(八)授权签署者关于原产地声明所列货物符合第三章 (原产地规则)所有相关要求的认证;


(九)第二章第六条(关税差异)所指的 RCEP 原产国;


(十)离岸价(FOB 价值),如使用区域价值成分原产地(conferring)标准;


(十一)货物的数量;


(十二)对于背对背原产地声明而言,原始原产地证明编号、签发日期、首次出口缔约方的 RCEP 原产国以及首次出口缔约方经核准出口商的授权码(如适用)。


此外,RCEP落地后,除经核准出口商出具的原产地声明外,将允许使用签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(如到各地海关、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分会申领RCEP项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口商出具的原产地声明(目前仅允许日本在协定生效后实施进口商自主声明,但不能发起核查)以及出口商或生产商出具的原产地声明。(即允许无门槛的出口商或生产商出具原产地声明。不同缔约方实施该项制度的过渡期为协定生效之日起10年或20年内。)


企业在享受RCEP原产地自主声明便利的同时,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,RCEP对经核准出口商义务做了如下规定

分享至:

关注科橘

科橘OTECH

大橘市

科橘TOP平台智能关务系统您身边的贸易合规专家

2442 人正在关注 科橘

在线咨询

企业咨询

咨询热线

400-099-9825

所需产品
  • RCEP系统服务咨询

  • 系统培训预约

  • 系统操作教程

  • AEO体检预约

  • AEO辅导流程

  • AEO辅导报价

  • 关务咨询

  • 培训课程

  • 培训预约

  • 直播课程回放